1.考生对考试结果有疑问,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(以网站公布成绩时间为准)办理查卷手续,过期不予受理;
2.查卷是指查卷申请人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,计分、登分是否准确,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进行复查;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及客观题成绩不属于查卷受理范围。
3.需要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,可向当地软考报名机构咨询相关成绩复核手续,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,软考报名机构自成绩公布之日起40天内将查卷申请汇总报人社部考试中心,待收到部考试中心回复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注:成绩复核并不是由考生本人去复查试卷,而是向考试实施机构申请后,由工作人员为你复查试卷,然后再将结果告知你。
有复查需求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发布后1个月内到广东软考办办理,过期不予办理。广东软考办联系方式:
地址: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电话:020-37605711
复核成绩说明:
1、对于客观题(也就是选择题)不接受成绩复查。
2、对于主观题(如案例分析题、论文题),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,可以在成绩发布后2个月内向当地人事报名考试机构申请复核。考试成绩复查工作,由人事考试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负责,申请人不能见试卷,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,计分、登分是否准确,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。
3、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查,其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。
4、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,不可代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