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概念数据模型、关系模式、关系数据库的表结构标记,除非试题中有特殊声明,否则将使用如下的通用标记规则。
1.概念数据模型的标记规则分别如图1、图2和图3所示。其中:
(1)实体类型用长方形表示,长方形内为实体类型名称。 (2)实体类型间的联系用直线表示。表示“1对1” 联系的直线两端不带箭头:表示“1对多”联系的直线,在多的一端带箭头;表示“多对多”联系的直线两端都带箭头。
图1 实体类型和联系的规则
(3)超类型和子类型之间的联系,从超类型到子类型之间画连线,在分支点处画 △ 号
图2超类型和子类型标记规则
|
图3 实体类型的属性标记规则
|
(4)表示实体属性时,把长方形分成上、下两部分,实体名称填入上段,把实体属性填入下段。若该属性仅为主键属性时,则该属性名下画实下划线;若该属性仅是外键属性时,则该属性名下画虚下划线;若该属性既是主键属性,又是外键属性时,则在该属性名下面画实下划线;若该属性既不是主键属性,又不是外键属性时,则在该属性名下不做标记。
2.关系模式的标记规则如下:
关系名(属性名1,属性名2,…,属性名n)
其中:
(1)若该属性仅为主键属性时,则该属性名下画实下划线;
(2)若该属性仅是外键属性时,则该属性名下画虚下划线;
(3)若该属性既是主键属性,又是外键属性时,则在该属性名下面画实下划线:
(4)若该属性既不是主键属性,又不是外键属性时,则在该属性名下不做标记。
3.关系数据库的表结构标记规则如下:
表名
其中:
(1)若该列名仅为主键的列名时,则该列名下画实下划线;
(2)若该列名仅是外键的列名时,则该列名下画虚下划线:
(3)若该列名既是主键的列名,又是外键的列名时,则在该列名下面画实下划线;
(4)若该列名既不是主键的列名,又不是外键的列名时,则在该列名下不做标记。